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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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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7 17:4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市应急管理局做好洪涝灾害受灾群众救助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救灾部门):

为做好我市受灾群众救助相关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做好今年农村房屋因灾倒损需恢复重建对象确定工作。9月3日前,按照《河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河南省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豫建村[2021】238号)规定的做好农村房屋倒损需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确定工作,并填写《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一览表》,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县、乡、村分别建立因灾倒塌损坏农户住房恢复修缮档案。恢复重建对象确定后汇总报市局救灾科。
二、收集、整理灾害发生后各类救助台账。县、乡、村要分级建立救助台账,包括应急期集中转移安置、分散转移安置人口台账,救助款物发放台账。做到救助底数清,救助标准、发放公开透明。要按照“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无自救能力”的标准和程序确定过渡期救助对象。经审核有过渡期生活救助人口的,要完善各级《受灾人员需过渡期生活救助》台帐,于8月28日前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更新“需过渡期生活救助人口”数据,并按标准及时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救助资金。
三、加强衔接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对于超出救助时限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受灾群众,要按照《关于做好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应急明电[2021]1号)要求,主动与民政部门衔接,由民政部门按照“先行救助”有关政策给予救助,防止受灾群众因灾返贫致贫。
联系人:郭群山邮箱:xyjz01@163.com联系电话:6308088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27日
来源:信阳市应急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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