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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赌博、打架,淮滨这个90后男孩又被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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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5 16: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代某甲,男,1992年出生,汉族,初中肄业,无业,户籍所在地:河南省淮滨县**乡**村**组。2015年3月17日因吸食毒品被安徽省阜南县公安局罚款五百元;2015年11月4日因吸食毒品被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同年11月9日被强制隔离戒毒二年;2017年4月13日因赌博被浙江省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2018年10月25日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淮滨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2018年11月15日刑满释放。因本案被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被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取保候审。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7年8月15日17时许,吴某某(已判决)在本区**街道**大道**小区路口,因被害人王某某驾车过斑马线礼让行人问题,与王某某发生口角,遂纠集并指使祝某某(已判决)、刘某某(已判决)及被告人代某甲共同对王某某实施殴打,致王某某左侧鼻骨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经鉴定,王某某的损伤已构成轻伤二级。2018年5月17日,被告人代某甲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告人伙同他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坦白,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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