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9日,河南省潢川县居民张某因做生意资金紧张,通过网上推送的贷款广告联系上自称浙江桐乡金鑫小额贷款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让张某填写完个人资料之后,以需要验证还款能力为由,让张某将3万元转到指定支付宝账户作为保证金,张某转款后对方便失去联系。
接到张某报案后,潢川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通过追查,发现张某被骗资金经过多种转账方式层层转移,最终进入户名为谭某的账户,并进行了取现。经分析,侦查人员确定谭某潜址位于湖南省长沙市。2020年8月4日,潢川警方赶赴长沙市后,发现谭某已于几天前被新疆警方以涉嫌诈骗罪抓捕带离。抓捕人员发现谭某将诈骗资金进行取现后,使用其他账户分别转账给周某福、周某平、李某等人,且转账资金巨大。抓捕组开始对分账户的周某福等三名嫌疑人实施抓捕。2020年8月11日,周某福、周某平在长沙被抓获。
经突审,两名犯罪嫌疑人交待了谭某将诈骗资金转移到其二人账户,二人取现后,再通过无卡存款的方式存到谭某指定的账户上,借以逃避公安机关打击的犯罪事实。与此同时,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也顺利落网。抓捕人员乘胜追击先后辗转福州、建瓯等地抓获了肖某明等该案的其他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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