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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问题毛巾说“不”河南将对纤维制品进行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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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9 22:03: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来源:大河网
近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曝光新密温商棉业“再生棉”问题,7月17日,记者了解到,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以纱线、毛巾、再加工纤维及再加工纤维制品企业为重点,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悉,各地监管部门将重点关注郑州、商丘、许昌、周口等区域内的再加工纤维企业,商丘、舞钢等区域的纱线企业,新乡地区的毛巾企业。要组织企业按照《产品质量法》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对原材料采购控制、过程控制、生产与检验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维护、原辅材料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产品销售记录、标注标识以及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显著位置加注的“非生活用品”警示等进行自查。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曝光的问题毛巾等、对我省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毛巾等产品,立即下架处理。应当召回的,立即召回。

对于企业现场的检查力度,会议明确要求在检查过程中要重点检查企业营业执照有关信息与实际经营是否一致,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行为;重点查验进货检验质量记录、出厂检验和重要性能以及销售记录;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是否存在使用禁用原料、再加工纤维生产婴幼儿用品和直接接触皮肤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标识标注合规性,是否存在不标注、标注不全或超范围标注以及未按照国家规定在显著位置加注的“非生活用品”警示的情况。

对于销售企业,要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履行进货验收义务,进货时查验产品标注标识,查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是否建立进货台账;销售的产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要求等。对抽查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或销售,限期整改。需要向社会预警、相关部门通报的,要及时发布预警和通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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