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潢川交警 近日,潢川交警通过缉查布控,成功查获一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20年5月27日15时29分,潢川交警大队魏岗中队民警正在辖区巡逻,接到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预警:鄂AF14**号小型轿车逾期未检验、公告强制注销,该车目前沿106国道路由北向南行驶。 接到指令后,魏岗中队执勤人员立即驾车沿途查找嫌疑车辆,并在潢川县方店铁路桥附近将该车成功拦截。 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车驾驶员付某康(男,55岁,河南潢川县人)未能出示驾驶证,经查询及询问,付某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鄂AF14**车辆逾期未年检且公告强制注销,为了能开车上路 他竟私自将号牌AF14**改为鄂AE14**,意欲瞒天过海,躲避交警的检查,付某康的行为已经构成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交警大队对付某康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潢川交警提示:在机动车号牌使用上弄虚作假,伪造变造、遮挡机动车号牌以逃避交警查处或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其实是一种“掩耳盗铃”的行径,很容易就被民警识破。请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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