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改善城区交通环境,按照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新县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县城主城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潢河路、将军路全线为严管街。 二、道路上没有施划停车位的,严禁停放机动车。 三、在停车位内的车辆,必须按道路的顺行方向停放,或按停车位内箭头所示方向停放,车身严禁超出停车位边缘线。 四、严禁闯红灯、行人横过道路不走斑马线、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随意调头、随意变更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两轮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应在专用停车位内停放,车头朝向一致,停放规范整齐。 六、严禁两轮摩托车飙车,对非法安装的怪音喇叭和装饰灯予以拆除没收,对非法拼装改装的摩托车依法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七、严禁大货车未经批准驶入禁行区域,严禁超载、抛洒。 自即日起,县政府相关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法从严查处。 特此通告 新县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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