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批准,位于鲇鱼山街道办事处欧楼部分集体土地将实施征收,现将该区域有关迁坟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本次征收的土地位于鲇鱼山街道办事处欧楼村,具体位置在欧楼村部对面,涉及罗湾、余洼、月塘3个居民组,范围以征地红线为准。
二、迁坟补偿标准:按照商政〔2017〕121号文件,凡在规定时间内主动迁移的,每座坟补偿2200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坟主主动迁移的,补偿金到欧楼村部领取,逾期未迁的,按无主坟处置。
三、迁坟期限: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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