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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邵可强
广大车主司机请注意,行驶在河南高速上,这6种行为要不得,否则将受到严查严惩。4月17日,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省交通运输厅执法总队决定即日起联合开展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六个专项治理,严管五类重点车辆,严查“十类突出违法行为”。
据介绍,随着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统筹推进,交通运输、生产生活加快恢复,加之收费公路免费通行,高速公路交通流量持续攀升,安全生产形势严峻。2月以来,全省高速公路交通流量持续攀升,部分路段车流量增幅接近30%,个别高速路段货车占比增幅超过60%,交通事故也随之明显上升。为全力保障全省高速公路安全、有序、畅通,4月17日,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省交通运输厅执法总队决定即日起至7月21日联合开展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开展六个专项治理,严管五类重点车辆,严查“十类突出违法行为”。
【六大治理重点】
●货车超限超载
落实入口称重劝返措施,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对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和信用联合惩戒;严查载运不可解体大件运输车辆证照不符,大车小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未悬挂明显标志以及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不称重检测擅自放行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等行为。
●非法运输行为
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9〕62号)等文件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的道路客、货运车辆、出租车和网约车。
●危化品运输车违法通行
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车辆,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旅游包车班线客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道路班线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旅游包车未持有效包车手续、客运驾驶员与“黑服务区”等餐饮场所勾结“宰客”等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突出违法违规行为。
●未经批准侵犯路产路权等行为
未征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高速交警部门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跨越、穿越公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设置非公路标志;在高速公路桥梁下方堆放危险物品、建设临时建筑物;在未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
●五类重点车辆十类突出违法行为
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五类重点车辆(即: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货车、面包车),严查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违法倒车、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危化品运输车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等易扰乱秩序和易肇事肇祸的“十类突出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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