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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有了新进展。现在已经查明就是一个叫岳志福的司机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证据确凿!县派出所说已经立案侦查,却是在拖延时间,迟迟没有结果!这不禁让人心生疑惑:是派出所真的无能为力吗?!还是这里面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勾当!这个肇事司机不简单!警察与犯罪嫌疑人之间更是暗藏猫腻!
据了解,肇事司机是做生意的。既然有猫腻,那肯定就在这了。旁人一看便会明白个中道理。这种情况,很难让民众们相信派出所是在为老百姓办实事了!到底你警察是为民执法还是给自己捞好处的?人们对警察的形象,当地治安也不禁要打上问号!
恳求当地警方不要以身试法,否则,在上不能告慰孩子的亡灵,在下不能宽慰孩子的亲人家属!警察现在的做法只能伤透家属的心,让人民心寒!做为一个政府机构,执法为民是警察的基本准则,希望县派出所的某些领导们不要忘记原则!
温总理说过,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我期待这光辉会洒在这受伤的家庭上!
故事链接:
2010年9月20日晚上7点:
三好学生命丧车轮之下!
悲!悲!悲!
为民做主严惩无良司机!
事发地:河南省潢川县谈点乡望岗集医疗所门前马路!
2010年,中秋节前两天的晚上7点,河南省潢川县谈店乡望岗集医疗所门前马路上,一辆三轮车疾驰而过,无情从一名十多岁的孩 子身上辗压而过,孩子当场死亡!肇事司机驾车逃逸!受害人家人痛苦万分!他(她)们需要讨一个说法!需要有人伸张正义!目前孩子的尸体还未处理,县派出所所谓的民警们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却拖延时间迟迟不肯行动,还要求受害人自己去寻找证据!派出所不做为,不查犯罪嫌疑人!警察与犯罪嫌疑人关系暧昧!
据现场的目击证人说,肇事者是住在南岗崁的岳某,四十多岁,发白头发。事后,村民拨打110,派出所的民警经调查已基本锁定犯罪嫌疑人。但是,派出所的民警和肇事者关系暧昧,竟让村民自己寻找证据。现场有十几位证人及目击者,民警介入调查前说的清清楚楚,说肇事者长什么样,叫什么,哪里人,很明白清楚,但是在民警介入调查后不久再去找他们询问时,他们改口说天黑看不清楚,没看见,其中隐情耐人寻味啊!我就愤慨啦!民警是在为人民办事,为人民服务吗?他们的良知何在,良心何在啊?
“天塌了,地陷了,我的孩子不见了。打雷了,下雨了,谁给娃儿撑雨伞?
风停了,雨止了,娃子你快回家啊!天晴了,月明了,你却永远的走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 当官不为民做主
痛失爱子情何堪 百姓心中悲愁苦
中秋月夜空哀叹 何处去寻包青天
何日擒的凶手还 为民做主伸此冤
各位兄弟好姐妹,这不是故事,更不是小说,而是残酷的现实,是绝对真实的血泪之殇!县派出所的不作为深深伤害了死者及其家属。为了含恨离去的孩子,为了他的父母,更为了早日擒获凶手,告慰死者,慰藉家人,伸张正义,请给予我们以支持,在此拜谢!联系方式:s740011611@163.com 或tel:1352505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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