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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浉河区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面向社会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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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信阳市浉河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浉河区中小学校体育场地
设施面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校:

为落实《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面向社会开放的通知》(教体体卫艺(2022)218号)精神,深入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学校体育资源服务社会功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坚持公益便民、安全有序、规范管理、适度开放的原则,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信阳市浉河区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面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浉河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1日


信阳市浉河区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面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学校体育资源服务社会功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坚持公益便民、安全有序、规范管理、适度开放的原则,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信阳市浉河区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面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
第二条 我区各中小学校(含高中、初中、中等职业学校、小学,不含特殊教育学校)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学校教学与训练活动需要的前提下,学校体育设施应对社区居民实行开放,无偿使用;应充分利用现有体育设施,服务社区、服务市民,活跃社区居民体育文化生活。
第三条 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应当指定一名学校负责人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实施统一协调与管理;学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设施完好、安全可靠。
第四条 学校体育设施的常规开放时段: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每日开放时间不少于5小时;具体开放时间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并公示。特殊情况调整:如遇学校举办重大活动、恶劣天气、场地设施维护等特殊情况,学校可暂停开放,并提前通过校内公告、社区通知、网络平台等方式告知公众。
第五条 入校锻炼人员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人员的管理;爱护体育场地设施及周边环境,不得损坏公共财物,对体育设施造成损坏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持场地整洁,不得乱扔垃圾;禁止携带宠物进入,按指定的地点停放车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学校体育设施从事以下活动:
(一)不健康的活动;
(二)伪科学的活动;
(三)危险的运动项目:如拳击、散打等;
(四)其他非法活动。
第七条 明确划定对外开放的体育场地设施区域,与教学区、办公区、生活区等进行有效隔离,设置明显的标识和引导指示牌,确保锻炼人员不进入非开放区域;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对使用体育设施给予明确提示,并进行明确的指导。
第八条 安全责任:学校应在场地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提醒锻炼人员注意安全;锻炼人员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体育项目进行锻炼,因个人原因造成自身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责任自负;锻炼人员侵权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按责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应当将设施开放的有关情况定期向区教体局报告,信阳市浉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对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 学校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制度与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设立监督举报渠道:信阳市浉河区教育体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337533,接受公众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工作的监督和投诉;对于接到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第十二条 定期检查与考核:信阳市浉河区教育体育局定期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开放时间落实情况、设施维护管理情况、安全卫生管理情况、锻炼人员满意度等。对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 本规定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2025年浉河区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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