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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物业管理小区迎来重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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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7 14:5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自2003年以来,信阳市物业管理小区一直处于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管理服务矛盾之中。一方面部分物业服务公司缺乏监督,利用前期物业合同漏洞,通过降低物业服务质量,获取更大的利润空间;一方面极少部分业主不遵守小区物业管理秩序,违建、违停、违规占用公共空间等问题,且拒不听从物业公司制止,这也让物业公司给小区其他业主留下不好印象;一方面部分业主,无理由或因为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这类问题在物业管理小区难以避免,长期存在,且较容易恶化发展,极其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共提出六项24条,条条都有利于物业管理小区利好。其中有利于缓冲小区物业公司与业主矛盾的利好措施有:

  1、街道要积极推动业主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2、依法明确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运营单位服务到最终用户。

  3、对多次催交仍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可根据管理规约规定的相应促使进行催交。探索将恶意拖欠物业费的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4、暂不具备设立业主大会条件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代表等参加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代替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全面覆盖。

  5、提倡酬金制计费方式。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公布物业服务清单,明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6、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笔者以为,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服务品质难以获取大部分业主满意,主要在于其缺乏监管,可任性为利降低服务质量,推动业主委员会建设,弥补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管空白;个别业主无理由拒交物业费,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提高物业费收缴率,有利于稳定物业管理公司高质量服务的积极性;明确物业服务价格清单及服务标准,压缩了物业服务公司高收费,低服务质量的操作空间。

  相信未来,信阳物业管理小区越来越美好!

来源:信阳地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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