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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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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0 14:4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信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3]43号)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上调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市城区(浉河区、平桥区、羊山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6元;固始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19.6元;罗山县、商城县、淮滨县、光山县、息县、新县、潢川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6元。

  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

  来源: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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