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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社局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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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10: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信阳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注意!

  信阳市人社局发布最新通知

  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期限

  临时延长至2024年3月15日

  ↓↓↓

  关于延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知

  尊敬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为切实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养老保险权益,根据河南省人社厅通知要求,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已经生成征缴计划的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期限临时延长至2024年3月15日,在此期间缴纳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2024年3月15日24时仍未完成2023年度征缴计划的灵活就业人员,其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计划不再执行。如果国家和我省出台新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请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互相转告,尽快完成缴费。

  来源:信阳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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