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新县召开全县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推进会,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创建办主任张树清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乡镇(区、街道)、县直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县创建办各工作组全体成员约6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县创建办副主任通报了全县各单位近期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了下阶段重点工作;县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传达了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督导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并进行业务指导。 张树清强调,要锚定目标不动摇。新县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是贯彻落实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更是全县的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示范创建目标任务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咬定目标、补齐短板,确保创则必优、创则必成。要狠抓落实不放松。要对测评标准做到心中有数,高质量上报申报资料,抓好市、县问题整改工作,做好督导迎检准备,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并广泛宣传示范创建应知应会知识。要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在公共场所、服务窗口、交通场站,运用电子屏、宣传栏等形式,滚动播放示范创建内容、工作成效,形成全域创建浓厚声势,切实提升群众知晓率、满意度。要突出亮点特色,结合职能优势,推进工作创新,更多形成示范创建“新县经验”。要压实责任不懈怠。要坚持以上率下,落实“三级同创”,“一把手”要亲自安排、亲自督导,确保创建任务落实落细。各级各部门要各负其职、各尽其责,整合资源,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加强督查督办,县创建办要发挥牵头抓总、指导督促作用,开展专项督导和现场督查,定期进行通报,确保示范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作者 曾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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