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rgba(0, 0, 0, 0.9)]典型案例 [color=rgba(0, 0, 0, 0.9)]1、2023年07月10晚,商城交警在城区赵崇德大道与旅游路路段开展夏季行动整治酒醉驾查处工作,当晚22时许,民警正常拦停一辆无牌踏板摩托车,发现该车女性驾驶人神色紧张,支支吾吾,此时民警闻到其身上散发着浓浓酒味,随后要求其配合进行酒精检测,经现场呼气式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19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随即民警将其带至医院采集血样固定证据并送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检测,该女子卜某静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1.1mg/100ml,构成危险驾驶罪。 [color=rgba(0, 0, 0, 0.9)]2、2023年07月6日21时28分许,冯某驾驶牌号为苏AK9A**的小型轿车沿固草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固草路与国道312线交叉口往南约50米处附近,被在此处巡逻执勤的固始县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现场经对冯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在驾驶车辆时体内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87mg/100mL,冯某系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color=rgba(0, 0, 0, 0.9)]3、2023年05月22日13时30分许,张某锋饮酒后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商城县余集镇明珠商业街中段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交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8mg/100ml。就在张某峰吹气的同时,民警发现随后又一辆摩托车迎面驶来,看见前方执勤交警遂准备掉头,结果拐弯不及,民警就已经上前将其拦截。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88mg/100ml。随后,民警对两男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进行调查,采集血样固定证据并送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检测,张某锋静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3.35mg/100ml,另一位男子段某虎静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8.65mg/100ml。两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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