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信阳市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信人社〔2023〕1号)精神,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县卫健系统编制空缺情况和急需紧缺岗位需求,经研究并报上级批准,2023年我县卫健系统拟通过校园招聘的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拟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新县2023年卫健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扫码回复【新县】下载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 此次校园招聘对象为2023年应届和2021年、2022年往届高校毕业生。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医疗事业; 3.具有良好品行,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年龄: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以本人有效身份证年龄为准,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应为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专业、资格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要求,具体详见《职位表》。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其毕业后择业期限根据培训时间予以顺延;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具备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本公告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中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3.现役军人,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未经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 7.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8.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办法 本次校园招聘按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校园招聘信息在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相关高校的官网公开发布。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方式及要求 1.本次校园招聘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根据招聘公告公布的报名(资格审查)日程安排,届时须本人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不允许委托他人代报,不接收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的报名。 2.报考人员只限选择一个现场报名点,并参加该报名点组织的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3.前期已参加新县卫健系统组织的预报名人员,就近选择一个报名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4.报名(资格审查)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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