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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法院:“小案”积怨深 法官巧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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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8 08:3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2020年10月至12月期间,被告陈某多次向原告张某购买柴火若干斤,期间张某因年龄大、文化程度不高,未能与陈某在收据上明确柴火的单价。双方发生争议,多次协商无果,矛盾加剧,积怨加深,张某一气之下诉至法院。

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再小也要竭尽全力。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向双方当事人解读了有关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和举证责任分配问题,阐明了判决结案对双方的利害,缓和了当事人对立情绪。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法官终于打开了双方的心结,陈某当庭向张某支付了柴火款2500元,张某当庭撤案,双方握手言和,满意地离开了法庭。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小案”里藏着大民生,商城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做到了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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