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被执行人:陈超,男,汉族,1984年1月14日生,住信阳市平桥区五里店镇九店街南街。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凃正高与被执行人陈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豫1503执恢159号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陈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标的额共50150元。 根据申请执行人凃正高的申请,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陈超的财产线索(法院掌握的除外)。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自2023年2月24日起至2024年2月24日止)。 悬赏条件:提供被执行人陈超的个人信息并将其控制交于法院,或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0元。 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本院及申请执行人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6362283 (杜法官)。 特此悬赏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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