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县部分电动车驾乘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导致电动车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据统计,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占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近50%。在涉及电动车交通死亡事故中,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占比80%以上,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电动车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70%左右,佩戴头盔是对电动车驾乘人员最有效的保护办法。在此我们倡议: 1、电动车驾乘人要主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2、电动车驾乘人员在驾乘电动车时,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 3、在购买安全头盔时,一定不要贪图便宜,要在正规渠道购买检验合格、质量有保障的安全头盔,质量不合格的头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4、每个驾驶者应以身作则,应主动劝告家人,驾乘电动车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5、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以上;一辆电动自行车只能带一人(12周岁以下儿童)。 6、严禁在电动车上加装遮阳篷(伞)、挡风罩等装置。 安全从“头”守起,平安从“我”做起。生命只有一次,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出行习惯,共同维护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商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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