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7日上午,光山县仙居乡徐湾村村民徐某父子二人匆匆来到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请求帮助讨要农民工工资,并声称如果讨薪不成,就到老板家和单位去闹,情绪非常激动,见此情况县人民调解中心值班负责人首先稳住当事人的情绪,然后安排中心调解员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力争尽快妥善解决问题。
经过中心调解员多方面了解,这个徐某是贫困户,家里有三个孩子,一个十三岁的儿子有肾病,长年不能上学,还有一个孩子有胃病,常年吃药,家庭非常困难。徐某2021年9月经人介绍去了向某所承包的某工地安装水管作业,增加收入,改善生活。当时双方协商好,每天工钱150元,徐某于2021年9月2号开始施工,一共干了二十五天半,按协议规定计算,向某应该付给徐某 工资款一共是3825元。向某于2021年12月15日付给徐某1000元整,剩下的2825经过多次催要,一直不予结算,徐某父子二人万般无赖,来到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寻求帮助解决。 调解人员掌握情况后,研究制定了调解方案,分别做双方当事人工作,一边人员劝导当事人父子要冷静处事,不要采取过激行为,引导其依法维权,相信人民调解能够有效化解纠纷;另一方面调解员当即用电话与向某沟通,通知向某到县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调解员现场对向某进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并指出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违法行为。 调解员分别从法律、道德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的调解,通过两天调解,双方当事人都能够清晰的认识到自己身上存在的问题,向某承认欠薪行为是不对的,愿意尽快结算之前拖欠的工资款。2022年5月19日,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主持下,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向某当场通过微信转账将剩下的工资款转给徐某。 至此,一场随时可能激化的矛盾在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悉心调解下仅仅用了两天的时间,便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李乃栋 梅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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