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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业主贷款买房,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前,产权仍属于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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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7 16: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几年前,信阳有一个小区业主维权,有位房企工作人员对业主说:“房子都不是你们的,你们维权有意思吗?”当时悟空未能明白这句话的含义,直到最近一位在研学法律的亲戚给悟空一个提醒,让悟空尽快办理不动产权证,以免受某大地产牵连:“业主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商品房,开发商破产时,也在清算之列!”
  悟空然后百度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案例,发现有一位律师网友提到“业主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商品房,开发商破产时,也在清算之列”。
  悟空通过百度查询到一个案例《开发商破产之后,未取得房产证但已实际占有房屋的购房者,是否享有取回权?》,文中提到:“即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由于涉案房屋所在房产相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已被查封,泰某公司至今未取得涉案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合法完整无瑕疵的处分权,涉案房屋仍不具备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条件,徐某燕迄今未能就案涉房屋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也没有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案涉房屋的所有权从泰某公司转移至徐某燕名下,故徐某燕行驶取回权的条件尚不具备。”
  也就是我们购买的商品房,在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之前,产权仍属于开发商。
  估计有网友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我贷款买的房子,如果房子不是我的,银行又为何贷款给我呢?”
  近期信阳一小区开发企业对公账户被银行冻结了,原因是其中一户业主断供。据这家开发企业一工作人员所述:“购房者买房贷款,开发企业承担的是担保角色,若购房者断供,开发企业就要承担起偿债责任。”
  悟空是这么理解的,当一位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者断供后,开发商需要接替业主,偿还该房产的贷款业务,否则这套房产将被银行从开发商手中强制收回,对外拍卖。
  其实,一个小区贷款买房的业主,若不办理不动产权证,不论对开发商还是对业主而言,都非常不利:业主断供,开发商受牵连;开发商破产,业主购买的房产受牵连。
  不过好消息是,据传信阳市也已开始受理贷款买房的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了,但可惜的是不动产中心不受理!
  (来源:今日头条 悟空看信阳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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