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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不力!商城县一商户被关停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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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5 14:3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疫情防控不放松
疫情防控  人人有责
为压实压紧疫情防控责任,落实落细防疫工作措施,汪桥镇党委政府成立由科级干部带队的疫情防控督导专班,持续巡查重点场所,督促市场主体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防疫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在4月1日的巡查检查中,发现名药师大药房未严格落实进店人员测温登记,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等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意识淡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场责令该药房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到位。
关停不是目的,防疫才是目标。希望全镇各经营场所要引以为戒,时刻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及侥幸心理,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汪桥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对发现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经营单位一律关停,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警 情 通 报
3月18日以来,我市出现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个别市场主体未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责任要求,未落实重点场所暂停营业、扫码亮码、体温检测、无码人员登记、设施清洁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郑州市公安局依照相关法律及郑州市公、检、法《关于依法严惩违反疫情防控违法行为的通告》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受案、立案调查。
一、3月24日,经开区某物流公司负责人明知邝某某(现已确诊)驾驶货车从外地入郑且健康码有异,指使员工通过调换司机的方式,帮助邝某某刻意隐瞒行程,逃避疫情防控检查,引起新冠病毒传播,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已被郑州警方立案侦查。
二、3月22日,中原区某网咖未落实密闭性场所暂停营业的要求,私自营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目前,相关负责人已被郑州警方受案调查。
三、金水区某羊肉汤馆、惠济区某超市、新郑市某物流园、新郑市某足浴店,未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责任要求,未落实扫码亮码、体温检测、无码人员登记的主体责任,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目前,相关负责人已被郑州警方受案调查。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各单位和市场主体及相关负责人,应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郑州市公、检、法《关于依法严惩违反疫情防控违法行为的通告》等相关规定,积极落实主体责任,配合防控管理,切实阻断新冠肺炎传播风险,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郑州市公安局犯罪侦查局
2022年4月2日
在此
郑重提示
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
涉嫌违法犯罪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感谢您的阅读,如有不妥之处,愿您留下宝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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