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收费 〔2005〕1055 号)规定,按照《河南省定价目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的要求,经市发改委、市教体局会商,参照我省同类学校收费标准,充分调研后拟定平桥区淮河高级中学(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为:学费 4000 元/生·期、住宿费 400 元/生·期。收费标准执行试行价,试行期两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2年3月2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对拟定收费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电子邮箱 :xyfgwsfk@163.com。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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