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汪庆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固政任〔202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汪庆勇同志任县史河湾发展改革试验区管委会主任; 闫士军同志任县外贸公司总经理; 桂颖凯同志任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汤丽同志任县劳务经济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蒋中平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汪晓胐同志任县商务局商务稽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俊同志任县疾控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春梅同志任县产业集聚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蔡青同志任洪埠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周洋同志任杨集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谭政同志任马堽集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光天同志任汪棚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慧同志任草庙集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穆杰丽同志任南大桥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正中同志任陈淋子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郑晓光同志任张老埠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阮海军同志任石佛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文静同志任柳树店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马红亮同志任分水亭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郑久城同志任陈集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裴晓宇同志任丰港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洪波同志任李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锋同志任观堂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谢刚同志任县华阳山管委会规划建设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蔡瑞同志任县史河湾发展改革试验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海涛同志任县发投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刘志涛同志任县发投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唐俊同志任县国发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张伟同志任县物资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汪子钧同志任县物资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翁林阳同志任县外贸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许小波同志任县外贸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岳京冬同志任县盐业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周瀚同志任县盐业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徐强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潘志梅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孙文江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尹春宏同志县史河湾发展改革试验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甘海涛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璋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光义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程俊阳同志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免职手续。 固始县人民政府2022年1月20日 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赵强俊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固政任〔2022〕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赵强俊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产业集聚区副主任职务; 冯朝阳、张士军二位同志任县发改委副主任; 黄永刚同志任县教体局副局长; 凌耀同志任县体育文化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固始县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刘进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儒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杰同志任县住建局副局长; 董连翔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许宜才同志任县卫健委副主任,免去其县医保局副局长职务; 温钦臣同志任县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胡国刚同志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文广同志任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财政局史河湾发展改革试验区财政分局局长职务; 王如清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张强同志任县劳务经济服务中心主任,原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动免除; 徐杰同志任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史河湾发展改革试验区副主任职务; 赵海燕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兰怀同志任县劳务经济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红兵同志任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副主任; 卢化冰同志任县产业集聚区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发改委副主任职务; 邱继锋同志任县史河湾发展改革试验区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蒋向辉同志兼任县盐业公司总经理; 康志军同志任秀水办事处主任; 免去赵峰同志秀水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徐慧、曾建二位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志富同志县发改委副主任职务; 免去程德顺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红新同志县人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何青春同志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蒋新莉同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刘方森、潘俊峰、张积涛三位同志县文广旅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术豪同志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穆大兵同志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启中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乔保全同志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江厚垠同志县林茶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泽国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景强同志县机关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柯峰、张海涛二位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李家平同志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红、周柏平、付文峰三位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沈开华同志县盐业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汪一中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固始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樊广宏同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熊耀斌同志县公安局网监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陶其文同志县公安局城管大队大队长职务; 许建军、李春友、昌志富三位同志职务随机构改革自动免除。 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免职手续。 固始县人民政府2022年1月24日来源:固始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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