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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启用光山县辖区执法取证设备(已道路变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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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25 09: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光山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光山县公安交警大队对辖区以下道路执法取证设备进行了道路变更,现公示如下:
一、通武230国道2285公里50米(原道路:吴黄213省道551公里600米)
二、337省道王罗141公里50米(原道路:钟党338省道74公里)
三、通武230国道2283公里100米(原道路:吴黄213省道548公里800米)
四、337省道王罗148公里50米(原道路:钟党338省道81公里)
五、337省道王罗110公里450米(原道路:钟党338省道41公里)
六、光山县光明路滨河路路口向北40米(重新启用)
上述设备,现予以重新公示启用,公示期为2022年2月24日至3月2日,公示期满后将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人超速、接打电话、抽烟、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光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2月23日
来源:光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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