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提升人居环境治理水平,切实解决全县人民群众关注的史河东路骑路市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史河东路骑路市场依法取缔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全天候禁止在史河东路(老一中至七一大桥)路面及门店场前区范围内摆摊设点兜售物品、运输车辆停留或装卸货物,所有门店一律禁止出店经营(店门为界)。
二、归行纳市。所有骑路市场流动占道经营交易户一律进入农贸市场内经营;经营批发业务的商户可到农场、大别山、新农利合等专业市场内交易;经营零售业务的商贩、菜农可就近到淮河路、团结路、顺达街等农贸市场内交易。
三、严格管理。对于不听劝阻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从事商业活动及出店经营的,按照《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未经审批登记的门店按照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予以查处;对于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项规定,处200元罚款,并拖移机动车;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予以警告、罚款或治安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鼓励监督。专项整治活动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施行。欢迎市民和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376-4667167、邮箱gsxbctzbgs@163.com。
特此告知。
固始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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