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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房产中介或“全面取消”?央媒发声定调,房产走势已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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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9 10:3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在“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部长王蒙徽表示:过去二十年,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3.89%,城市数量达687个,城市建成区面积达6.1万平方公里。我国城市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创造了世界城市发展史上的奇迹。
  事实上,称之为“奇迹”一点都不为过,根据公开数据显示,2000年我国城镇化率仅为36.22%,城镇化水平不足发达国家的一半,根据当时联合国专家预测,到2050年,我国城镇化率才有望突破70%的水平。但事实上仅经过了20年我国城镇化率提升至接近64%,与发达国家差距迅速缩小,用20年的时间实现了许多发达国家40年才能完成的目标。与此同时,专家研究表示,我国已经是全世界住房普及率最高的国家之一。
  由此可见,在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动下,无论是买房市场还是租房市场,规模都在不断扩张,这也就意味着我们与房产中介打交道越来越频繁,据CIC报告数据显示,2014年~2019年国内通过房产经纪机构完成的房屋销售与租赁金额从3.2万亿升至10.5万亿,渗透率从33%上升至47.1%;全国房屋经纪服务租金收入从636亿元升至2515亿元,平均费用率从2.0%升至2.4%。
  另一方面,随着人们生活节奏逐渐加快,时间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无论是买房卖房还是租房承租,都会选择通过房产中介来完成,专业的房产中介掌握大量资源,能够节省很多时间成本。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多的房产中介频繁出现问题,近几年楼市有关“取消房产中介”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根据某家机构进行的调查问卷数据显示,受访者中对于房产中介不满意占比达到86%,具体来看当前房产中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房产中介存在“阴阳合同”
  什么是“阴阳合同”?简单来说就是部分房产中介会以减轻经济负担为由,在房产买卖过程中签订两份合同,其中“阴合同”是交易双方的真实金额,而“阳合同”则是远低于实际情况的虚假金额,以此来达到避税的目的。表面上看是为购房者考虑,问题在于一旦买卖双方出现纠纷,只能以交易的真实价格为主,“阴合同”并不受法律保护,并且由于偷税漏税行为,购房者可能还会面临一定的处罚。实际上是中介为了更快促进交易完成,从中赚取佣金。
  2、利用双方信息不透明,通过欺诈手段“赚差价”
  受利益的刺激下,“吃差价”成为了许多房地产中介获取利润的主要手段,利用交易双方信息不透明:1、要求卖房者压低价格出售,对于买房者以高价售出,有意隔绝双方信息;2、在办理房屋租赁的时候,要求承租人支付长租资金,向出租者支付短期租金,或者低价租赁房屋再高价出租等等,从中赚取差价;3、用现金支付的方式低价买入房屋再以高价出售。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客户的权益。
  3、挪用客户资金
  在房屋买卖或者租赁交易过程中,往往会存在大量的资金沉淀,比如中介机构代为保管的购房款、房产中介办理租赁业务时产生的资金。这些资金汇聚在一起形成了数额较大的资金沉淀,在这样的情况下部分中介将其与自有的资金混合在一起,为其挪用资金提供便利,以此进行投资等交易,从中获利。一旦中介的资金链断裂,客户的利益将会遭到巨大的损失。
  为何越来越多的中介都出现了这些问题?主要原因是房产中介具有投资小、产销快的特点,出于利益吸引,许多没有相关经历的投资人纷纷进入房产中介行业,大多数中介机构规模较小,在制度管理和内部管理上还不正规。此外,由于房产中介门槛降低,许多从业人员仅仅经过一两天的培训就能上岗,在利益的驱使下也会做出违规行为。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房地产经纪人总数已近200万,近年来从业人员学历水平有一定提升,受教育程度整体仍偏低。
  对于房屋买卖双方或者房屋租赁双方来说,一旦中介出现了这些问题,很容易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对此央媒经济日报发表了一篇文章,名为《对房地产中介服务违规行为应零容忍》,其中明确提到了:打击房地产中介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稳预期”至关重要,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有助于行业长远发展,房地产中介机构乱象频发,解决办法就是建立行业基础性制度和根本规则。
  由此可见,未来房产中介并不会“全面取消”,但是整改规范是无法避免的情况,有三点可以证明:首先是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南京、广州、无锡、成都、合肥、厦门、北京、上海等典型城市纷纷开始加大对于房产中介的整治力度,比如群众举报的中介机构进行调查后,一经查明就会对于相关机构进行治理,暂停网签或者纳入中介“黑名单”并公示。
  其次多地开始行动:河南省永城市成立了“房产信息中心”,要求所有房产交易一律在房产信息中心进行公开买卖,官方平台将按1%收取佣金,打击当地“黑中介”,为广大市民搭建一个买房、卖房、房屋租赁信息发布的免费平台。该做法得到了当地群众的广泛支持。无独有偶,杭州住保房管局在“杭州市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新上线 “个人自主挂牌房源”功能,改善了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和中介机构房源信息不对称的弊端。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上线了“一网通办”存量房业务。
  最后是住建部明确发声。住建部联合7部门发布了《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房产中介作为交易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自然也是重点治理对象。
  1月14日,西班牙《经济学家报》发表了一篇名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中国房地产中介‘挤泡沫’ ”文章,文章指出:中国整个房地产行业正面临新情况,其中包括房地产中介及其员工,如果想要继续从事该行业,现在必须适应变化。由此可见,我国楼市良好的发展已经传到国外,吸引了其他国家学习。另一方面,随着楼市不断调控下,未来房产中介也会面临“洗牌”,只有优秀的中介才能存活下来,这是大势所趋。
  (来源:今日头条 财经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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