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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结束!今年起,农村房屋统统按“新规”处理,不用再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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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3 09:5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随着新年倒计时的临近,许多地方都传出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村民们分红的消息,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村集体分红的新闻多了起来,每户能够分到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由此可见,当前农村正在朝着向好的方向发展,主要得益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根据央媒经济日报报道显示,我国自2017年起就立下目标,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村民们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按资产量化份额从集体获得收益,伴随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民财产权利的大门会越开越大。
  与此同时,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0年-2010年,全国总共有1.4亿农村人口进城落户,意味着每年有1400万人口实现“农转非”,为我国城镇化建设高速发展打下了基础。但进入2015年后,农村人口流入城市的速度开始明显下滑:公开资料显示,过去5年间“农转非”数量较2010年-2015年减少了近2000万人。对此,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史育龙表示:农业转移人口与落户城市缺乏积极性,“十四五”时期,将面临城乡融合发展面临新的挑战。
  具体来看,有三组数据能够反映这个现状:1、根据“七普”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45.4%,与中高等收入组国家平均66.2%的城镇化率依旧存在较大的差距;2、截至2020年末,我国流动人口达到了3.76亿,同比2010年增多了1.55亿,而2010年较2000年新增流动人口数量为1.17亿,净增长32.5%;3、“人户分离”人口更是高达4.9亿人,同比2010年增长了88.52%,“人户分离”指的是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由此可见,目前有接近5亿人口“漂泊”在城市中,面临着“城市无法立足,农村不能回去”的困境。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主要原因,还是由于近些年房价上涨过快引发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过去20年我国平均房价从每平米不足两千元上涨至万元,共有74座城市房价过万,20座城市房价超过2万,4大一线城市中,有3座城市平均房价超过每平米6.5万元。由此可见,对于刚进城的农村人口来说,买房难度有多大。
  另一方面,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口流入城市,也导致许多农村土地由于长时间无人看管而荒废,甚至出现了许多“空心村”。相关数据显示,自2011年-2010年,我国累计荒废土地面积高达3亿㎡,当前全国宅基地总共约有2.8亿亩,其中空置的宅基地达到了1.14亿亩,相当于40%的土地处于荒废状态。对于进入城市的农民来说,担心老家土地出现荒废的情况,自然也无法安心落户。
  为了解决宅基地大量荒废问题,以及让进城人口能够安心落户。2013年1月31日起,我国颁布了另一项民生福利政策——土地确权登记。正如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谢俊奇强调的那样: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不亚于“第二次土改”。对于农民来说,确权后的土地能够有效维护农民权益,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
  “确权”已圆满结束?
  进入2021年后,有关“土地确权全面停止”、“确权已圆满结束”的消息越来越多,理由是根据自然资源部2020年5月份下发的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到了“2020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整个注册工作已经接近尾声”。那么为何确权会顺延到2021年呢?自然资源部给出了回应:但由于2020年情况较为特殊,相关工作会在2021年收尾。由此可见2021年是确权登记工作圆满结束的一年。
  根据央媒经济日报公布的数据显示,此前,我国已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将15亿亩承包地确权给2亿农户,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确认集体成员9亿人。下一步,还要继续丰富农村产权权能,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让农民、集体和新型主体在资源利用和产业发展中实现共赢。对于农民来说,无论是“确权”还是“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都已经进入尾声,未来农村宅基地该如何处理?又或者说还会有类似的福利新规发布吗?答案是肯定的。
  2022年起,农村房屋统统“这样”处理,不用再争了
  2021年9月,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正式生效,农村房屋统统按“新规”处理:
  1、宅基地登记问题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该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如果未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宅基地申请依法经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范围内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但有三种情况不能申请:未满十八周岁、超出“一户一宅”标准、卖出或出租住房的人群。
  2、宅基地新增4项保护措施
  在高速的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通过强征、非法占有、兼并等手段,侵犯农民土地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引起的群体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新规第四节“宅基地管理”第三十六条明确提到“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农村村民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受法律保护”,并且提出了4项新保护措施:
  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农村村民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受法律保护。
  3、户籍制度出现重大变化
  1月6日,高层发布《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其中明确指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支持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积互认,居住证互通互认,实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地提供。在关于新规突破与亮点的相关答复中,明确提到:围绕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支持建立以身份证为标识的人口管理服务制度,推动加快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因此,对于老家还有土地的家庭来说,应该关注一下相关确权进度。与此同时,自2022年起,老家房屋宅基地将以上述3项新规处理,对于农民来说有福了。正如央媒强调的那样:我国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等资源和集体经营性资产都属集体所有,这是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也是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基础。伴随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民财产权利的大门会越开越大。
  (来源:今日头条 财经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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