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7月份起,电动自行车上牌和骑乘人员佩戴头盔已列入全国文明城市考评体系。我县将于2022年1月起对全县电动车开展登记服务,建立登记服务系统,为电动车主办理登记上牌业务。
一、登记上牌范围 罗山县城区符合本通告第三项和第四项条件的,可办理登记上牌。
二、集中登记上牌时间、地点 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4月30日,全县设立4处垂直网点、10处代办网点(详见附件),为电动自行车主免费发放牌照、办理登记业务。集中上牌期结束后,按物价部门核定价格收费。
三、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管理办法 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以下简称新国标),电动车所有人应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所有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购车发票、具有国家CCC认证的合格证等电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可依规申请办理普通电动自行车号牌(绿色正式号牌)。
四、非国标两轮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上牌管理办法 1、不符合新国标的两轮电动车,属机动车范畴,因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出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无收录,无法给予办理机动车号牌。在实施前购买的实行过渡期管理,交验车辆并提供所有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提供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明。申领使用有效期截止到2025年1月5日的其他电动车号牌(黄色临时号牌)。 2、2022年4月30日后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不再办理登记上牌。
五、其它事项 1、各机关、企事业团体、学校要严格单位出入管理,对电动车未安装号牌、驾乘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不得进出单位办公区。 2、各级文明单位都要带头执行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和驾乘人佩戴安全头盔的规定。 3、对电动自行车未登记安装号牌、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上道路行驶的行为,交警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适时进行媒体曝光,并将信息抄告县文明办。 4、请广大群众购买符合新国标的两轮电动自行车,不要购买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骑乘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5、经销商要依法经营,不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6、集中登记工作结束后,购买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可以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县交警大队指定的办公地点申请登记、申领牌照,非国标电动车不再办理登记上牌。 7、鼓励电动车车主购买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保险、盗抢险。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是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有效举措,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要积极参与,罗山交警将适时组织电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为打造智慧交通,创建平安罗山而努力。
罗山县公安局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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