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份疑似出自“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行为的《温馨告知书》: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销售商品房,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以认购、认筹、预定、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或意向金等费用。 二、严格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等),实行专款专用于项目建设施工、设备安装、材料购置、配套设施等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新建商品房住宅销售价格备案后,商品房住宅实际成交价格不得低于备案价格的85%(包括各种销售打折促销),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标价之外跳水降价销售商品房。” 该告知书的图片一经发出,很快传播至各大社群,并引发众多网友热议。 网友1:“这两天被这张纸占了朋友圈。” 网友3:“怕地产商打价格战狂清盘。人口拐点已出现,国家不会让根基动摇,住房,教育等必须管控。” 网友4:“就是不能降价卖!” 网友5:“不会降太多。信阳也承受不了房价的大幅度下降。也有可能微降或者不降。” 网友6:“这规定几年前就有了,只是重申一下。” 网友5:“关键得去落实啊。前几年绑车位。提前排号售前,或者阴阳合同。” 网友2:“仔细看发现没啥实际作用。” 网友1:“不用仔细看。” 网友2:“7000原价的6000也一样卖,而且不违规。这个公告跟没发一样,骗骗小白。” 网友从该告知书内容中,没能感受“稳”,反而更坚定信阳楼市局势紧张,未来还要下跌! 2017年信阳也发布过相关第一条的通知,也有关于限高的政策。有位网友说:“约90%的楼盘项目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收钱,约70%的项目捆绑车位或加价卖房。而且当时还有市相关监管单位的人同样也购买了无证的房产。” 一位房产圈内人士认为:“这份公告主要作用是稳定购房者的预期,对房企的营销行为影响不大。当前只有个别楼盘项目因急于回款需要,在大幅降价。”“未取得预售证售房,都只是公开的秘密,一般‘民不告,官不究’,现在企业又这么困难,而且越来越多的项目从期房都快卖到现房了。” (来源:今日头条 悟空看信阳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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