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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停止”?老家还有房的注意了,新规下农村房屋一律这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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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2 10:3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最近几年,有这样一种观点在农村中越来越流行:“宁要城市一张床,不要农村一套房”。指的是当前许多农村年轻人背井离乡前往城市,且这种趋势已经形成了一种不可逆的现象。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城镇居民数量为90199万人,城镇化率为63.89%,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3642万人,乡村人口减少16436万人,相当于每年有一千六百万的人口从农村流入城市,如果算上农村出生人口的话,相当于每年约有两千万人口进城。从城市发展建设角度来看,城镇化率迅速提高是一件好事,能够促进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改善地区产业结构,使得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二第三第四产业转移,创造比较多的就业机会。
  在2000年的时候,我国城镇化率仅为36.22%,根据联合国当时的估测,我国城镇化率需要在50年(2050年)后才能突破70%的关卡。但20年后我国城镇化率就突破了60%,并且2025年就有望突破70%的大关,进一步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正如前不久住建部召开的“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部长强调的那样:城市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创造了世界城市发展史上的奇迹。用20年的时间实现了许多发达国家40年才能够完成的目标。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需要认清两个比较现实的问题。第一是这些流动人口的落户问题。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人户分离”人口为49276万人,其中,跨省流动人口为12484万人。与2010年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长88.52%,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长192.66%,流动人口增长69.73%,而城市人口增长了35.5%,由此可见人户分离以及人口流动趋势在加剧。
  根据百科的解释,“人户分离”指的是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对于许多农村户口的家庭来说,为了子女能够接受更好的教育,因此往往会想尽办法送子女去大城市上学,但这时候买房落户又成为了首要问题,虽然目前楼市已经走向平稳,随着不断的调控下房价涨幅也在不断收缩,但房价依旧处于比较高的位置,哪怕是普通的二三线城市,一套房都已经达到了百万元,因此这些买不起房的打工者只能辗转于城市之中,居无定所。
  第二是农村土地资源荒废的问题。如今许多人都在说当前的农村正处于一个衰败的趋势中,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口流出,在城市中生根又极少回老家,导致很多村子都成为了“空心村”,不少村庄甚至出现了“十户九空”的现状。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宅基地总面积为2.5亿亩,其中空置的宅基地面积高达1亿亩,占比40%。前不久,著名三农专家温铁军发表了一个名为《逼农民进城,再下乡敛地赚钱,房地产是否“作恶多端”?》,获得近四百万的关注度,温铁军直言不讳表示:
  教育资源集中到县城了,医疗资源也向城里集中,越是在农村推进城市模式的房地产,等于用某种手段强迫农民变成城镇或者县城的居民,最终变成一个越来越难以化解的复杂矛盾,这个选择不是文化变迁,也不是农村社会的正常改造。
  对于上述两个问题,国家显然早已经注意到了,最近几年也一直在发布各种政策来解决问题。针对流动人口落户困难问题,今年6月北京市发布了“公共户”措施,全市每个户籍派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非农业“公共户”,接受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辖区非农业户口人员落户,一共有6类人可以落户。对此许多业内人士认为未来其他城市也大概率会普及,有两点可以证明:1、该项措施属于民生福利政策,会比较受欢迎;2、北京作为首都城市,具有一定的表率带头作用。
  对于农村土地荒废问题,则是通过“土地确权”的方式来解决的,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对于老家还有土地的人来说,确权能够带来4个方面的好处:1、有利于增加农村财产性收入,除了经营性生产外,还能够将土地外包出去,从中赚取收益;2、对于农民来说,即使进城也能够将土地租出去,带来额外的收入;3、有效保护农村财产,是获得补偿的依据;4、能够方便贷款,确权后的土地使用证能够作为资产进行抵押。
  确权已圆满结束?
  相关资料显示,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开始于2013年1月31日,如今已经开展了8年有余。去年6月,自然资源部发布了一项工作计划,其中提到了确权登记工作将在2020年底进入收尾阶段,整个注册工程也将进入尾声。正因如此,最近一段时间网络上充斥着“2021年农村土地确权已经圆满结束”的说法。引发了不少老家还有土地但是尚未确权的人过来询问真伪。
  那么真实的情况是怎样的呢?根据自然资源部的说法:考虑到全国宅基地数量大、情况复杂,一些地方还存在农村地籍调查基础薄弱,并且由于2020年的特殊情况,因此确权登记工作将顺延到2021年。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关于宅基地确权的问答中也明确表示:2020年之前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率需要达到80%以上,由此可见土地确权登记将在2021年圆满结束的说法属实。对此老家土地还未进行确权登记的应该抓紧时间。
  2022年起,农村房屋一律按“新规”处理
  随着土地确权工作进入尾声,大家普遍关注的有关宅基地继承、使用等一系列问题也有了着落,自然部“一锤定音”给出了明确规定,也就是说2022年起,农村房屋一律按以下5大“新规”处理,需留意。
  1、城市落户后,老家房产宅基地继承问题
  许多人担心自己在城市落户后,老家的房子就不能顺利继承了,对此自然资源部给出了明确答复: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也就是说,即使在城市落户,依旧能够继承老家的房产的所有权,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权,为何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呢?原因很简单,宅基地具有“集体”性质,并不属于个人。
  2、宅基地申请
  根据最新生效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节第三十四条规定: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宅基地申请依法经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范围内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3、宅基地收回
  一般来说,宅基地有5种情况可能会被收回:1、乱用宅基地、改变宅基地用途;2、宅基地长时间空置,不使用;3、房屋坍塌、拆迁两年以上,并未使用其宅基地;4、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如由于搬家,导致在其他地方获得新的宅基地);5、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因此对于老家有土地的人来说,应当经常回老家看看,如果上面的房屋有损坏,及时修补,如果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则能够获得一笔补偿。
  4、进城落户,可以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正如上文已经提到过的一样,许多人在城市定居以后,会将老家的亲属也接到城市居住,自己也不怎么回去管理了,由此导致宅基地出现荒废的情况。但对于这类人来说,新规下可以选择自行退出宅基地,不仅保证土地不会浪费,与此同时还能够获得一笔收益,在城市工作的同时,也不用挂念老家土地的情况了,属于一举三得的好方法。
  5、即便未来房产税开征,依法拥有的农村房屋也不需要交税
  许多人都在担心,自己城市有一套房,老家继承了一套房,属于“多套房持有者”,那么随着房产税正式落地,自己是否也需要承担一笔税费呢?答案是否定的,原因很简单,房地产试点“授权”文件已明确提到:“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不属于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因此只要是依法拥有的宅基地,那么就不需要缴纳额外的税费。
  (来源:今日头条 财经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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