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重大房产资讯纪要:- 媒体:10月金融机构对房地产融资恢复正常
- 成都:优化商品房预售款支取条件
- 51宗!杭州第三批集中供地来了
- 长春:房企取预售证后可抵押未售出商品房
- 5日起长沙不动产登记预申请平台升级上线
1.10月金融机构对房地产融资恢复正常据悉,10月份房地产贷款投放环比和同比均有较大幅度的回升,初步估计环比多增约1500亿到2000亿元。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企业的融资行为已经恢复至正常状态。 此前监管层频频就房贷问题表态,已然释放出让金融机构打消疑虑,不盲目抽贷断贷的信号,有利于实施好“保交房、保民生、保稳定”的政策。 有银行业内人士表示,当前银行针对房地产贷款正在行内调配资源,以保障房地产企业融资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刚性信贷需求。 在不久前召开的“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曾指出,近期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及相关的金融市场出现一些波动,这是市场主体在个别企业违约事件出现之后的应激反应。在金融管理部门的预期引导下,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风险偏好过度收缩的行为逐步得以矫正,融资行为和金融市场价格正逐步恢复正常。 一位接近金融监管的人士表示,10月金融机构对房地产融资基本恢复正常,银行此前涉房信贷过度收紧的现象已经有所好转。 多家银行人士亦直言,银行已开始调配资源支持房地产市场的正常信贷需求。“近期确实能感觉到房地产信贷的 ‘口子’略有放松。”一位国有银行信贷部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此前一些大型房企出现问题之后,银行加大了对房地产融资的管控力度,收紧了涉房信贷的投放。而目前的纠偏主要为满足房地产贷款的合理需求。 多家银行人士认为,房地产的边际风险正在下降,涉房贷款的资产质量总体可控。在此基础上,一些银行正在调整此前针对房地产信贷的策略,防范“一刀切”,并建立了准入白名单,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满足房企的正常融资需求。(财联社) 2.成都:优化商品房预售款支取条件日前,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进一步明确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明确优化预售款支取条件,预售商品房项目的监管分户账内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开发企业可申请支取多余部分资金。未达到监管额度但工程形象进度已达到规定支取节点,且账户内资金已超过该节点留存余额要求的,开发企业也可按节点支取多余部分资金。申请支取的多余部分资金可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升级装修方案的预售成品住宅项目,根据购房人选择升级装修情况,将每套已售房源升级装修价款总额的50%且与开发企业信用关联后纳入监管,并按规定节点进行支取。配建人才公寓房源的预售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在人才选房结束后可根据价格调整情况,据实申请调整监管额度。(中国证券报) 3.51宗!杭州第三批集中供地来了11月3日,杭州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最新一批杭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预告,这也是杭州第三批集供地,共有51宗地块。 其中拱墅区有13宗、上城区和西湖区均有4宗、滨江区2宗,萧山区6宗、余杭区7宗、临平区4宗、钱塘区3宗,另外富阳区和临安区分别涉及6宗和2宗。(杭州网) 4.长春楼市再出新政!房企在取得预售证后,可对未售出商品房进行抵押近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商品房预售等业务的通知》。 一、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建筑物抵押期间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进行商品房预售。据了解,之前,房企取得预售条件,是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建筑物未被抵押。如今政策放开,相当于减轻房企取得预售证的难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加快销售节奏,快速回笼资金。 二、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对未预售商品房进行在建建筑物抵押。房企在取得预售证后,可对未售出商品房进行抵押,一方面是房企对取得预售但未卖出的房子,可以从第三方抵押房源,可以加快回笼资金,另一方面,快速回笼资金也可以及时投入施工生产,加快剩余产品开发速度。 三、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对未售的商品房进行抵押权登记。对部分未售出房源,房企在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就可以进行抵押,同样的,可以快速回笼资金,减轻资金压力。 四、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限制上市交易的期限届满或抵押权注销后将自留房状态变更为商品房备案状态。这条政策解除两类房限制:1、上市交易期满;2、抵押权注销。以上两类房源可以变更为商品房备案状态。 五、对存在违规销售、不诚信经营、信用评价等级低、信访严重等问题的开发企业,暂时不予办理上列业务。 六、有关业务的办理条件、流程由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房屋交易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吉林日报) 5.“三台”合一!11月5日起长沙不动产登记预申请平台升级上线近日,为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平台管理,方便金融机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办理网上申请,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原不动产预申请系统、在线抵押系统、在线预告系统三个平台进行整合,将统一升级为一个平台,即不动产登记预申请平台(以下简称“预申请平台”),11月5日起正式上线。(红网) 据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系统升级内容不仅有统一业务申请平台入口,还有期现房登记类业务计费前置、支持多厂商CA认证登录等方面。 针对统一业务申请平台入口方面,该中心为解决多平台登录的问题,将多平台模式统一为一个平台,并将线下和线上业务整合为一个业务类型,如将原在线预告系统中的“预告-电子证-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电子证”和原不动产预申请系统中的“期房类-预购商品房预抵登记”整合为“期房类-预购商品房预抵登记”,所有业务办理统一为一个入口。(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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