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城县政府网站公布了《信阳市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
在巍巍大别山脚下,镶嵌着一颗美丽的“明珠”,这便是最大库容达9亿多立方米的鲇鱼山水库。水库位于淮河主要支流灌河上游,它不仅仅是商城县人民的“大水缸”,同时还担负着下游固始、潢川等县200多万人的生产、生活用水重任。
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库区人为无序活动不断增加,水质污染呈逐年加重趋势,部分水产、畜禽养殖污染物直排库区,种植业大剂量使用的农药化肥,因短期难以消解随雨水注入库区。库区周边和上游乡镇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生活垃圾处理不到位,随山洪冲入库区。旅游产业快速兴起,垂钓、餐饮、机动船舶、旅游中的不文明现象、库区周边及岛屿上的乱占乱建等多种因素给库区水环境带来了恶劣影响。
据了解,2019年,信阳市的地方立法:《信阳市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顺利获批通过。这部地方立法明确了保护原则和各级政府及有关组织的职责,详细规定了保护区内禁止性行为及法律责任等。
近日,商城县公布的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对条例的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做了详细规定。
其中一项标准显示,对在水源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建设或者房地产开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处罚标准为: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限期恢复原状,并处四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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