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在我县深入开展,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根据《商城县科技发展计划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开始征集2021年县级科技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商城县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具备研发、推广能力的农民合作社组织。 2.具有县级及以上科技管理部门批准建立的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或通过省科技管理部门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科技示范村、科技型合作组织。 3.具备项目就地实施能力,能够保证项目实施中必要配套资金的落实。 二、重点支持方向 1.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建设企业为主体的研发机构,对企业在科技创新中获得国家专利的优先给予扶持。 2.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培训。 3.科技示范村、示范点建设。 4.对正在实施的国家、省、市重点科技项目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5.其他需要重点支持的科技开发和示范项目。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所属乡镇、管理区、园区或县直部门,作为科技计划项目推荐部门,应认真审核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企业的可信度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各申报单位,依据申请单位具备的条件以及2021年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支持方向,填写《商城县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2021年10月22日前报送工信局高新技术发展股,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夏涵 联系方式:7922353 商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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