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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酒后与孕妻吵架 男子纵火烧家 法官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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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9 09: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今年4月,居住于某村的王某因酒后与妻子争吵,情绪失控,将自家一楼、二楼卧室的物品用火点燃,致房屋内多处燃烧,随后扬长而去。消防人员接警后赶到现场将火扑灭,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更大的财产损失。王某因此涉嫌犯放火罪被罗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罗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至罗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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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走访的过程中,还了解到被告人王某因自小丧父,跟随奶奶长大,生活较为坎坷,妻子正在待产,家庭情况较为特殊;邻居们对其评价较好,一致请求给其一次改过机会;王某本人也表示真诚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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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经审理,根据王某的犯罪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综合考虑社区矫正机构的评估意见及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为维护王某家庭稳定,有利于其更好地教育改造,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终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处罚并不是最终目的,办案过程中我们也要考虑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其实我们真心希望王某能以此为戒,真正改过自新,并希望他能好好照顾自己的家庭,给自己给家庭一次机会。”法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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