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秋季节,群众夜间聚餐饮酒较多,酒驾醉驾风险上升,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新县公安交警大队加强分析研判,根据本地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和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突出管控重点,加大整治力度,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全力营造酒驾醉驾严管高压态势,不间断曝光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巩固强化"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和行动自觉,坚决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现将全县近期查处的4起醉驾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曝光如下: 1、李元,男,身份证号:4115231991******10,户籍地:河南省新县新集镇。2021年7月25日23时30分许,李元驾驶豫SR7D22号小型轿车行至新县城关博物馆桥头时,与尤某驾驶的豫L0R***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检测,李元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4.73mg100/ml,属醉酒驾驶。 2、杨家正,男,身份证号:4130291958******11,户籍地河南省新县城关。2021年7月30日14时21分,杨家正驾驶豫S9A818号小型轿车行至新县污水处理厂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经检测,杨家正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99mg/100ml,属醉酒驾驶。 3、彭广阔,男,身份证号:4130291964******50,户籍地河南省新县周河乡。2021年8月19日20时40分许,彭广阔驾驶电动三轮车行至京九北路"云尚沐足"门前路段时,车辆侧翻,造成彭广阔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检测,彭广阔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0.72mg/100ml,属醉酒驾驶。 4、张海峰,男,身份证号4127281982******31,户籍地河南省沈丘县。2021年8月26日19时41分许,张海峰驾驶苏DL800Z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新县城关香山路由东向西行至高老庄农家乐门前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经检验,张海峰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5.86mg/100ml,属醉酒驾驶。 我们来算算酒驾的成本,看你是否付得起 酒驾的代价!! 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 条件: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不含) 直接成本=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1000元罚款。 【饮酒后驾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车】 直接成本=10日以下拘留 +2000元罚款 +吊销驾驶证 +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条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 直接成本=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直接成本=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你还要以身试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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