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批准平桥区龙江大道与电厂北路西北角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信自然资〔2020〕20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平桥区龙江大道与电厂北路西北角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该规划地块位于宁西南路、翰林东路、龙江大道、电厂北路所围合的局部地块,规划用地面积55843.27平方米,其中一类工业用地面积33717.95平方米,防护绿地面积19978.92平方米,公园绿地2146.40平方米。具体规划指标、建筑退让及停车位标准按规划文本中内容执行,配套公建服务设施按本控规相关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二、要严格按照该规划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强制性内容。
三、做好该规划的公示。
此复。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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