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征启公告〔2020〕2号 为实现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现将华润电力新县香山风电项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征收地块位置范围: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5938公顷,其中八里畈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八里畈居委会集体土地0.0615公顷、长洲河村委会集体土地0.2479公顷、七龙山村委会集体土地0.1861公顷,沙窝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陈高山村委会集体土地0.0983公顷。征收土地用途为公共基础设施用地。 二、土地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实现公共利益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次征地由拟征收地块辖区八里畈镇、沙窝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勘测定界。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进行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由新县人民政府组织信访、维稳等部门对该批次征地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等事项开展预测和评估。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青苗、地上附着物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如对该批次征地有异议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所属乡镇或新县自然资源局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申请。 特此公告。 新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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