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体育中学用地划拨给信阳市教育体育局使用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将体育中学用地划拨给信阳市教育体育局使用的请示》(信自然资审〔2020〕84)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信阳市体育中学建设项目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与北环路交叉口东北角,用地面积为59379.9平方米,土地已经省政府批准并由羊山新区管委会实施征收。2018年市发改委《关于信阳市体育中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项目建设。 2019年5月15日,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信阳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信自规条羊字2019第6号)及选址红线图,该宗地规划设计指标为:容积率小于或等于1.0,绿地率大于或等于30%,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0%,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32米(其他规划指标详见信阳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划拨用地目录》---第(七)条“非营利性体育设施用地”第一款“各类体育运动项目专业比赛和专业训练场(馆)、配套设施(高尔夫球场除外) ”相关规定,同意将信阳市体育中学项目用地划拨给信阳市教育体育局用于该项目建设,用途为非营利性体育设施用地。 信阳教育体育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转让、出租、抵押。项目由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落实。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由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出现权属纠纷等信访问题或发生经济纠纷、法律责任由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决。 此复。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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