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险法》《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等精神,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车险改革,既涉及交强险,又涉及商业车险;既涉及条款改革,也涉及费率改革;既涉及产品改革,也涉及服务改革;既涉及传统车险,也涉及新能源车险。改革后,预定附加费率预计将从35%,下降至25%;车险整体赔付率,将从60%提升至75%。改革的广度和深度,都可以说前所未有。
《指导意见》中,具体包括三大块、九部分、32条内容:赔付方面,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引导行业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
保险范围方面,车损险主险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指定修理厂、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7个方面的保险责任。
保险产品方面,探索新能源车保险、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型产品。此外,对于保险企业、保险中介,也均提出了相应改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