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区长于海忠主持召开区政府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区领导石启伦、程功言、车安刚、洪有强、廖伟、黄占魁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宗敏、区政协副主席倪天虹、区总工会主席郭中盈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事项落实情况,对部分事项的落实工作提出了进一步明确要求。 会议研究了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指出,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上来,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安全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自觉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党政领导责任,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紧盯部门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严格落实《浉河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会议研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是管好政府投资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建设领域暗箱操作的重要保证。各招标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标准,与相关区直部门配合,通过多部门联合把关,实现招投标工作全过程监管,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有效节省财政资金。 会议研究了《浉河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会议指出,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做好应对工作,主动出击,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已发现隐患,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强化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要实行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属地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提高全区突发地质灾害预防和处置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 来源:区新闻中心 熊鑫 姜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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