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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浉河区广源食品厂生产不合格蜂蜜致经销商遭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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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1 15:47: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因食品厂生产不合格食品销售给商家,导致多个经销商被重罚,令众经销商家叫苦不迭。
近段时间,不断有经销商致电本网,反映因销售信阳市浉河区广源食品厂生产的不合格蜂蜜导致被当地食药局重罚,当他们拿着罚款通知单找到生产厂家要个说法时,遭到厂家无限期的拖延搪塞,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2019年3月26日,记者前往驻马店市调查采访此事。正阳县张华调味批发部的老板张华讲述了他的遭遇,几年前他与信阳市浉河区广源食品厂建立了销售合作关系,他从该厂进货销售多年来相安无事,然而从2017年开始,因该厂生产的蜂蜜经有关部门检测不合格,导致多家经销商家被处以重罚。
2017年11月,正阳县寒冻镇正昌副食百货超市经销的信阳市广源食品厂生产的蜂蜜经检测不合格被正阳县食药局处以85000元罚款。
2017年8月3日,正阳县皮店乡伟亚超市,因销售该厂生产的蜂蜜经检测不合格而被处以55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不合格食品共计:55036元。
2017年12月份,当张华和这两家被罚经销商带着处罚单来到信阳市浉河区广源食品厂要个说法时,该厂接待人员也拿出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说:厂里现在正和信阳市食药局打官司呢,等官司结束后再解决你们的事。
而从该厂家提供给经销商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信阳)食药监食罚〔2016〕3号复印件上记者看到,信阳市食药局2016年12月2日对该厂生产经营不合格蜂蜜立案调查,于2017年6月27日处以没收非法所得3956元,罚款金额:255010.8元,共计罚款:258966.8元。
采访中张华说:从这份信阳市食药局对该厂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的内容显示,厂家明知道其生产的蜂蜜产品经检测不合格,却还对外进行销售,从而导致其他经销商再次遭到被处罚的遭遇,不知厂家为啥要这样做。
4月19日,信阳市浉河区广源食品厂短信回复称:
首先我要说明一下情况,我们是分装蜂蜜的,不是生产厂家,原蜜是从随州的蜂蜜厂购进的,只是分装,中间没有加工环节,因此蜂蜜的质量问题应有原蜜供应商随州老龚负责,我们正在通过司法机构解决此事,另外信阳市食药局做出的处罚决定有 违事实,我们也正在通过司法机构解决,现在罗山县法院已立案审查,为此我们要求你们在发表时应慎重,不要因为不明真相的人一面之词而造成负面影响,再一点经销商的问题,我们从来没有说过不管这事,而是要在司法机构做出裁决后,是谁的问题谁负这个责,请你们调查落实。
经裁判文书网查询:关于对信阳市浉河区广源食品厂处以没收非法所得3956元,罚款金额:255010.8元,共计罚款:258966.8元的(信阳)食药监食罚〔2016〕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2018年6月19日河南省罗山县法院下发(2018)豫1521行初9号行政判决书,驳回原告信阳市浉河区广源食品厂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原告不服提出上诉后又撤诉。最令人不解的是:2019年4月16日,河南省罗山县法院下发的(2019)豫1521执308号执行裁定书显示:申请执行人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被执行人信阳市浉河区广源食品厂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撤销执行而被裁定终结执行。
就上述存在的明显疑问:对信阳市浉河区广源食品厂处以没收非法所得3956元,罚款金额:255010.8元,共计罚款:258966.8元的(信阳)食药监食罚〔2016〕3号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执行到位、张华等经销商的罚款问题该谁来承担这一系列问题,本网将持续关注并跟进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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