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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河乡落实种粮补贴政策支持稳定粮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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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09:4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游河乡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多举措全力推进稳定粮食生产,做好防止耕地抛荒工作,切实保障今年粮食种植面积落实到位,全面获取农业丰收。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该乡把稳定粮食生产特别是水稻生产作为“三农”工作头等大事来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乡工作布置会,成立了办事机构,落实相关站所和村委责任制,进一步形成稳粮合力,引导广大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二、全面落实目标任务。今年该乡粮食播种面积3.9万亩,其中水稻播种面积2.2万亩。为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尤其是抓好水稻生产,在全乡落实村级责任制,实行乡干部包村、包片,村组干部包户,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做到将乡水稻播种面积、产量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将生产任务落实到组、到户到田块,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尽种,严禁农户耕地抛荒撂荒。

三、落实种植补贴政策。该乡做到坚持稳定粮食生产与防止耕地抛荒齐抓共管,统筹扶持政策、资金项目等综合措施,坚决制止耕地抛荒。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对季节性抛荒和常年抛荒耕地,在保持原承包户的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可由村集体协调流转,采取代耕代种、集中流转、土地托管等形式开展生产,由财政落实奖补政策。

四、支持鼓励种粮大户。为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对种植水稻且种植面积达100亩以上的粮食新型经营主体(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合作社),在涉农项目申报等方面享受优先权,在有关项目资金、物资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并将上级有关奖励奖补政策,按照谁耕种谁享受的原则,落实到实际耕种户享受,做到应种尽种,应补尽补。(游河乡 涂家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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