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牌有效期内有牌不挂 一次记12分】
2020年5月7日10时许,信阳高速交警支队九大队民警许浩、辅警殷明、彭远鹏、凌磊磊在淮内高速固始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黑色奔驰牌小型轿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随即拦停检查。 通过检查,民警在该车后备箱内发现一套正式号牌,驾驶员张某称,当日刚领到号牌,想着临时号牌还在有效期内,就抱着侥幸心理没悬挂正式号牌。 民警对张某进行了耐心的批评教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记12分,并现场监督其将正式号牌安装到位后放行。张某表示虚心接受,并保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驾驶员。 交警提醒:领取正式机动车号牌后,无论车辆的临时号牌是否过期,都已失效。车主在车管所申领到新牌照后,应按规定将号牌正确悬挂在车辆上,再上路行驶。
【生命岂能儿戏 高速公路不是练车场】
5月7日16时许,信阳高速交警支队八大队民警李长俊在淮内高速淮滨收费站执勤时,一辆豫S轿车停在收费站出口阻碍后方车辆通行,且主副驾驶下车换位,民警立即固定证据,将二人带到执法大厅进一步调查。 面对民警询问,驾驶人只提供了姓名和居住地,对驾驶证、身份证信息闭口不谈。随后民警通过辖区派出所大数据比对,核查出刘某信息,确认其为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刘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一千元的罚款。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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