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是否清楚?画面是否清晰?”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大审判庭传来法官的询问声。
疫情期间,为切实保障案件被告人的生命安全和诉讼权利,推进案件的依法审理,信阳市平桥区法院经与公诉机关、被告人、看守所多次沟通协调,安装调试在线庭审设备,确定采取“云庭审”的方式审理案件。 3月24日上午,平桥法院刑事审判庭通过 "云法庭 " 系统,远程连线公诉人、辩护人和羁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先后审理了三起案件,并当庭宣判。 在庭审现场,法庭的电脑显示屏上清晰显示出法官、公诉人和被告人画面。合议庭通过证件证照比对等在线方式核验了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并宣布庭审纪律。屏幕里,控辩双方均出示了相关证据,进行了充分、有效地质证,并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展开了辩论;屏幕外,书记员记录着庭审全过程,整个庭审有条不紊、规范有序。 最终,合议庭在调查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及合法性,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的基础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当庭对三起案件作出判决。随着最后一名被告人在线完成签字确认,法官宣布闭庭。短短 2 个小时,三起案件的在线庭审顺利结束。(信阳市平桥区委宣传部供稿 王雪阳 姚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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