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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周知!信阳市中心城区全面禁止活禽活畜交易及宰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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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4 17: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中心城区全面禁止活禽活畜交易及宰杀。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各类经营场所及背街小巷个体经营户,全面禁止活禽活畜交易及宰杀。

二、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加强禽畜产地检疫,强化集中屠宰场检疫监管。

三、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取缔各类市场内活禽活畜交易及宰杀,依法查处活禽活畜交易及宰杀行为。

四、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履行农贸市场管理服务职能,积极有序引导从事活禽活畜交易及宰杀的商户转型或改行。

五、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各类市场外活禽活畜交易管理,严禁在大街小巷经营活禽活畜。

六、中心城区各辖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禁止活禽活畜交易及宰杀工作纳入公共卫生目标管理,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

七、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中心城区禁止活禽活畜交易及宰杀工作开展常态化督查。

八、新闻媒体加强对禁止活禽活畜交易及宰杀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

九、广大市民要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增强公共卫生安全自觉,改变传统消费习惯,购买、食用经定点屠宰、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禽畜类冰鲜产品。

本通告所称活禽活畜是指鸡、鸭、鹅、肉鸽、鹌鹑等家禽和牛、羊、狗、兔等家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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